上海市新药设计重点实验室于2011年11月由上海市科委批准建设,2013年10月通过验收正式运行。实验室依托华东理工大学药学院,以信息为导向,重点开展创新药物发现的基础及应用基础研究;针对国际生命科学发展的前沿领域和药物研究中的重要问题,发展药物研究新理论、新方法和新技术,推动我国创新药物发展。
依据《上海市重点实验室专项经费管理办法》、《上海市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》和上海市新药设计重点实验室工作规划部署,特设立自主研究课题,旨在以研究项目为引导,深化重点实验室科学研究工作,促进标志性重大研究成果的形成和创新人才的培养。
一.资助方向
自主课题主要资助与本实验室研究方向相关的科学研究工作,重点资助(但不局限于)以下研究方向:
药物化学生物学方法
药物信息与设计方法
药物合成及优化方法
二.资助对象
从事与本实验室研究方向相关研究工作的重点实验室固定成员;
支持重点实验室工作,且研究工作确实需要重点实验室经费支持的;
同年每位负责人只能申请1项自主研究课题,已承担在研自主研究课题、未按期(延期一年以上)或未按原计划完成项目的,当年度不能提交新申请。
申报流程
在实验室网站(http://sklndd.ecust.edu.cn)下载自主研究课题申请书,按要求进行填写;
申请书一式9份,正反打印,于2017年5月15日之前提交重点实验室,待学术委员会评审,同时提交电子版至yydiao@ecust.edu.cn;
根据择优资助原则,自主研究课题由实验室学术委员会评审通过后才能纳入资助计划,批准的自主研究课题将通知申请者本人。
四.基金管理
自主研究课题资助额度不高于15万/项,根据当年度实验室财务状况择优资助,资助年限一般为2年;
项目经费用于报销课题研究所需的直接费用,具体包括实验材料费、测试费、出版以及相关的差旅费等,原则上不得用于购置仪器设备和学生劳务费;
资助经费需要在上海市新药设计重点实验室使用,经费不外拨,课题组将需要报销的发票及其它材料按学校规定整理好,到重点实验室领取经费本报销;
课题经费使用应严格按照申请书中的预算执行,课题负责人为经费使用的责任人,实验室对经费使用具有监督权;
在项目结题后未使用的经费,实验室将收回;
课题立项后,若课题负责人不能按要求完成课题,或存在基金使用不合理等情况时,实验室有权终止、调整或取消基金额度。
五.成果管理
课题结束时,需向实验室提交总结报告,包括总结性文字材料和与课题内容相关的研究论文、专利、获奖成果等。
由实验室资助的课题所发表的论文、论著、研究报告、资料、鉴定证书以及申报成果时,研究者单位须署名“上海市新药设计重点实验室”(Shanghai Key Laboratory of New Drug Design),且必须注明“受上海市新药设计重点实验室资助,资助编号:17DZ2271000”;用英文发表的成果注明“Supported by Shanghai Key Laboratory of New Drug Design. Grant No. 17DZ2271000”。相关成果在验收和申报各类奖励时也必须做出同样的标注,成果归实验室和研究者所在单位共有。
六.联系方式
联系人:刁妍妍
通信地址:上海市徐汇区梅陇路130号,华东理工大学实验十八楼516室
邮编:200237
电话:021-64250213 / 15216761877
Email: yydiao@ecust.edu.cn
实验室网址:http://sklndd.ecust.edu.cn