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3年开放课题指南

上海市新药设计重点实验室于2011年由上海市科委批准建设,依托华东理工大学药学院。实验室以信息为导向,重点开展创新药物发现的基础及应用研究;针对国际生命科学发展的前沿领域和药物研究中重要问题,发展药物研究新理论、新方法和新技术,推动我国创新药物发展。

依据《上海市重点实验室专项经费管理办法》、《上海市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》和上海市新药设计重点实验室(筹)建设与管理办法的部署,为了提高对外开放的层次和力度,促进科技合作及人才交流,培养和造就高层次创新药物研究人才,上海市新药设计重点实验室(华东理工大学)决定实行开放课题(一般项目),接受国内外或室外学者申请,鼓励与本室固定人员联合申报,本年度计划资助2-5个课题,每个课题拟资助1-5万元,研究期限1-2年。开放课题经费需要在上海市新药设计重点实验室使用,经费不外拨。

一.资助方向

开放课题主要资助与本实验室研究方向相关的科学研究工作,实验室重点资助以下研究方向:

  1. 药物化学生物学方法

  2. 药物信息与设计方法

  3. 药物合成及优化方法

二.资助对象

开放课题资助对象为本实验室固定人员以外的,国内外高等院校、科研机构等单位的科技工作者,申请人单位为华东理工大学的项目每年资助不超过1项。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的人员可直接申报,其他人员需经2名具有高级职称的同行专家推荐。

申请人应有固定的工作单位,具有博士学位或中、高级职称,鼓励中青年科研人员申报,年龄不超过55岁;与本室科研人员合作的申请优先批准,已承担在研开放课题、未按期(延期一年以上)或未按原计划完成项目的研究组当年度不能提交新申请。

三.申报流程

  1. 在实验室网站(http://sklndd.ecust.edu.cn)下载开放课题申请书,按要求进行填写;

  2. 申请人需由所在单位签署意见,表明申请人能力、申请书内容是否属实等,并加盖单位公章;

  3. 申请书一式三份,正反打印,经本人以及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后,于201381前邮寄至实验室,同时提交电子版至sklndd@ecust.edu.cn

  4. 开放课题由学术委员会进行评审,申请项目经学术委员会评议,并由实验室主任审核批准后才能纳入资助计划;根据择优资助原则,确立课题的年限、资助额度等,批准的开放课题将通知申请者本人。

. 基金管理

开放课题资助额度为15/项,资助项目所需的基本科研业务费,具体包括实验材料费、测试费以及相关的差旅费等,原则上不得用于购置仪器设备。开放课题经费需要在上海市新药设计重点实验室使用,经费不外拨,课题资助期限一般为1~2年。课题经费使用应严格按照申请书中的预算执行,开放课题负责人为经费使用的责任人,实验室对经费使用具有监督权。在项目执行期间未使用的经费,实验室将收回;对于取得重要进展的课题,经实验室主任和学术委员会主任同意可以适当增加经费支持。

课题立项后,若课题负责人不能按要求完成课题,或存在基金使用不合理等情况时,实验室有权终止、调整或取消基金额度。

五.成果管理

课题结束时,需向实验室提交总结报告,包括总结性文字材料和与课题内容相关的研究论文、专利、获奖成果等。

由实验室资助的课题所发表的论文、论著、研究报告、资料、鉴定证书以及申报成果时,研究者单位须署名“上海市新药设计重点实验室”(Shanghai Key Laboratory of New Drug Design);且必须注明“受上海市新药设计重点实验室资助,资助编号:11DZ2260600”用英文发表的成果注明Supported by the Opening Project of Shanghai Key Laboratory of New Drug Design. Grant No. 11DZ2260600/相关成果在验收和申报各类奖励时也必须做出同样的标注,成果归实验室和研究者所在单位共有。

六.联系方式

联系人:刁妍妍

通信地址:上海市徐汇区梅陇路130号,华东理工大学实验十八楼516

邮编:200237

电话:021-64250213/15216761877

Email: sklndd@ecust.edu.cn

实验室网址:http://sklndd.ecust.edu.cn

 

上海市新药设计重点实验室(筹)办公室


网页发布时间: 2013-06-01